「與偶像還有甚麼關係?」(歐14:9)


作為天主教神父,我很少聽到教友宣認他們犯了拜偶像的罪,儘管聖經中上主指拜偶像是我們受到的主要誘惑之一。拜偶像是十誡中第一誡的罪(出20:2ff)。先知重複預言反對拜偶像。智慧篇的作者做出了令人震驚的聲明:「崇拜虛無的偶像,實是萬惡的起源、由來和結局。」(智14:27)聖保祿警告說:「為此,我親愛的諸位,你們要逃避祟拜邪神的事。」(格前1:10)聖若望突然結束他的第一封信說:「孩子們,你們要謹慎,遠避偶像!」(若一5:21)


在我們的文化中,偶像崇拜通常與奇怪的雕像,或異常的宗教儀式無關。拜偶像是要使某人或某件事比天主更為重要(參閱《天主教教理》,2113)。聖保祿稱貪婪為偶像崇拜(弗5:5;哥3:5)。拜偶像是要使我們的一些心靈、靈魂、思想和力量交付給天主以外的其他事物(參閱谷12:30)。這使我們不可能將一切都獻給天主。如果我們不是百分百交付給天主時,我們將會自動陷於偶像崇拜之中。


因此,「歸向上主你的天主吧!」(歐14:2)我們「與偶像還有甚麼關係?」(歐14:9)


禱告: 主,惟獨你是我的生命和救恩。
承諾: 「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惟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」(谷12:29-30)
讚頌: 羅格曾經是一位工作狂,他開始了午餐時間的聖經研習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