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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,依附自己的妻子,兩人成為一體。」(瑪19:5)
「人同妻子的關係」(瑪19:10)是:
- 丈夫愛自己的妻子,為她作出犠牲,就如耶穌愛我們一樣(參閱弗5:25)。他必須為妻子捨棄自己的生命(參閱弗5:25)。為效法耶穌,他向妻子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【你】而捨棄的。」(參閱路22:19)所以,他為妻子的好處,放棄自己的日程、興趣和空暇時間。他是「想怎樣悅樂妻子」(格前7:33)。
- 妻子承認自己丈夫的位置,是她的頭(參閱弗5:23)。她就單純地順服於他,以他為首(那就是,她置自己生命的優次於他之下),就像耶穌與他天父之間的關係一樣。在這種把自己生命置於丈夫之下的姿態下,天主透過她「懷有敬畏的貞潔品行」(伯前3:2),不單為她嬴得了丈夫,更為整個教會點出順從之道(參閱弗5:22-24)。
- 一對讓人看到他們彼此相愛的夫婦,可讓世界確信耶穌愛教會(參閱弗5:32-33)。有多少人覺得天主對他們漠不關心呢?一對以耶穌為主生活的夫婦,可以為那些對天主的愛抱有懷疑的人,打開他們的心扉。要愛你的配偶,為你的配偶捨棄你的身體和生命,並帶領世界走進耶穌的愛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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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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