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,能悅樂心情;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,能燭照眼睛。」(詠19:9)


幾年前,我參加了一次與不同信仰傳統的基督徒懇摯的聚會。一位非天主教參與者激動地向小組提出了一個問題:「弟兄姊妹們,我們不是都同意《羅馬書》第十章第九節:『如果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,心裏相信天主使他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,你便可獲得救恩』嗎?」他以為我們都會同意,言語的悔罪便可保證我們的得救。


與其回答上述問題,不如讓我們退一步來看。為甚麼我要信任《羅馬書》的經文,或《聖經》中的任何其他書卷?這似乎是一個根本的問題,但不要害怕提問它!(參閱得前5:21)《聖經》從來沒有列出一個受到默感的書目。閱讀了整部新約,你永遠找不到列出包括了二十七卷書的書目。這事實告訴我們,必須有一權威的存在,來確定那些書卷屬於《聖經正典》的書目(《天主教教理》,120)。


對於天主聖言,我們確實有一位權威的解釋者。宗徒們受耶穌的委託,被主派遣去「使萬民成為門徒」(瑪28:19)。天主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。教會的部分使命包括了編輯《聖經》並使其書目標準化。聖傳是可靠的,它保護我們免於斷章取義。「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《聖經》,為教訓、為督責、為矯正、為教導人學正義,都是有益的。」(弟後3:16)


禱告: 天父,求你恩賜我「不審斷自己」((格前4:3),而要接受你仁慈的審判。
承諾: 「他就對他們說:『來,跟從我!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夫。』」(瑪4:19)
讚頌: 當「有些希臘人」請求「拜見耶穌」時,聖斐理伯尊重聖安德肋(參閱若12:20-22)。上主,感謝你召喚聖安德肋成為眾人的領袖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