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倘若你的腳使你跌倒,砍掉它!」(谷9:45)


耶穌命令我們在兩種情況下,挖出一隻眼睛或砍掉一隻手或一隻腳。耶穌並不是要我們真正地殘害自己,但他強調我們應該極力抵制誘惑,尤其是性罪行的誘惑(瑪5:28-29),或是反對他人施行職務(谷9:39-47)。


我們中大多數人都對這些強調的話感到驚訝,因為我們不認為不純潔的一瞥,或對他人施行的職務作出負面反應,是可想像最嚴重的罪過。然而,我們必須放下我們的想法,而接受耶穌的心態。我們甚至不能提及或暗示性罪行。我們「聖徒的身份」,禁止作邪淫,一切不潔和貪婪之事(弗5:3)。此外,我們永不要阻礙、批評或議論其他基督徒所施行的職務,即使他們基於不同的神學解釋。我們必須反對異端,但始終鼓勵那些奉耶穌之名服務的人,即使不是與我們同行的人(谷9:38ff)。我們應該更願意割掉自己的舌頭,殘害我們的身體,而不是對其他基督徒施行的職務說些沮喪的話來殘害基督的身體。


禱告: 天父,願我永遠不要傷害基督的身體。
承諾: 「但是天主必救我靈脫離陰府,因為他要把我接走。」(詠49:16)
讚頌: 「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,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。」(格前12:26)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