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善師,為承受永生,我該作甚麼?」(谷10:17)


那個富貴少年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一個「能做事」的人。他時常在做某些事情。首先,他跑到耶穌那裏,跪在他面前。接著他問耶穌說:「善師,為承受永生,我該作甚麼?」(谷10:17)耶穌認清這個人的心態,於是給了他一張要做事情的清單:遵守天主十誡。這少年的反應是另一種行動導向的回答:「我已遵守了所有這些誡命。從我待辦事項的清單上核對了。」(參閱谷10:20)耶穌繼續在他所在的地方遇見那個人,說:「還有一件事你必須做。」(谷10:21)耶穌給他的正是他缺少的答案——他可以做值得重視的事,以準備他的靈魂接受耶穌並獲得永生——但那個人卻「憂鬱地走了」(谷10:22)。


如果我們把與耶穌的關係建立在我們所做的事情上,那麼,耶穌也會如此。要緊記,耶穌他自己說過:「你們用甚麼尺度量給人,也要用甚麼尺度量給你們。」(瑪7:2)我們常還有一件必須做的事,而且「對人來說,這是不可能的」(參閱谷10:27)。當我們以愛的服務,將我們的生命奉獻給耶穌時,我們實際上是與他結婚。我們說:「我願意」,就像新娘和新郎所要說的一樣。現時,我們的價值觀來自於基督內,我們專注於愛他和侍奉他,而不是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。他繼續在我們所在的地方與我們相會——如今我們在他內,一切都在他內得到圓滿。


你最終會對耶穌說「我願意」。這是指你會選擇那一樣——婚姻還是功德?


禱告: 耶穌,主,救主,天主,我願意!
承諾: 「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受讚美!他因自己的大仁慈,藉耶穌基督由死者中的復活,重生了我們,為獲得那充滿生命的希望。」(伯前1:3)
讚頌: 亞瑟(Arthur)是一個滿懷信德的零售商人,他確保他的工人得到良好待遇,並能夠為他們的家人提供所需的東西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