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是耶穌……所行的第二個神跡。」(若4:54)


在若望福音中,耶穌行了七個神跡(奇跡),「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,天主子;並使你們信的人,賴他的名獲得生命」(若20:31):


1)在婚宴上變水為酒(若2:1-12),


2)遠程醫治一位王臣的兒子(若4:46-54),


3)醫治一個患了病三十八年的人(若5:1ff),


4)增餅和魚(若6:1-14),


5)步行海面(若 6:19),


6)使胎生瞎子復明(若9:1ff),以及


7)使拉匝祿從死者中復活(若11:1ff)。


在耶穌第一個神跡之後,他的門徒開始相信他(參閱若2:11)。然後,當許多人看到他所做的神跡時,他們開始相信他的名字(參閱若2:23)。然而,耶穌認識到施行跡時一個與生俱來的問題:我們罪人的本性。他說:「除非你們看到神跡和奇事,你們總是不信。」(若 4:48)許多人或是要尋找額外的神跡(若6:30),或是誤解了這些神跡,因為他們沒有尋求真理(若9:16)。最終的結果是:「耶穌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這麼多的神跡,他們仍然不信他。」(若12:37)


因此,耶穌給出了一個一次而永遠最終的神跡:即十字架的神跡。耶穌,天主自己,他的權能置於一旁(若18:6, 11),伸開他的雙臂,被釘在十字架上,在悲痛中受苦,為贖我們的罪而死。他以大能和威嚴從死者中復活,並賜給我們聖神(若20:22)。這個神跡擁有力量。這個神跡穿透了堅硬的心。「要高舉十字架!」


禱告:「我主!我天主!」(若20:28)
承諾:「先前的不再被記憶,不再被關心。」(依65:17)
讚頌:馬提不是天主教徒,卻辨別到耶穌在召叫他成為一位天主教司鐸。而現在,他在他曾經批評過的教會中,以牧者的身份侍奉耶穌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