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必要找著;你們敲,必要給你們開。因為凡是求的,就必得到。」(瑪7:7-8)


一些妄想的聖經宣講者和教師曾試圖解釋「求」、「找」和「敲」的不同意義。然而,這三個吩咐可能都是同一意義。耶穌祇是簡單和重複地告訴我們要祈求、祈求和再祈求。我們明白了嗎?如果明白,那麼,為甚麼耶穌要不斷重複這話呢?


我們大多數人都會向上主祈求一兩件事。可是,天主可能願意我們向他祈求千百件事。耶穌告訴門徒說:「直到現在,你們沒有因我的名求甚麼;求吧!必會得到,好使你們的喜樂得以圓滿。」(若16:24)雅各伯書的作者更直言不諱地說:「你們得不到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」(雅4:2)


耶穌想要我們多求——不是因為我們不求,他就不會給,而是因為他要我們與他有更多的溝通。「要我們住在他內,他也住在我們內。」(參閱若15:5, 7)我們要在他的臨在中生活。他要我們所祈求的,不是出於自私,而是出於愛德(參閱雅 4:3)。他願意我們與他分享我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。他願意成為我們的「生命」(參閱迦2:20;斐1:21)。


要恆常地向他祈求,就是恆常地愛他,並在他內生活。要祈求「愛」(若一4:16)。要祈求「生命」(若14:6;參閱若11:25)。要祈求主耶穌基督。


禱告:仁慈的聖父,請在這個四旬期教導我,如何像你的孩子一樣的向你祈求。
承諾:「惟願你親手拯救我們!上主!求你援助我這孤苦無告的人,除你以外,我沒有別的依靠。你洞悉一切。」(艾4丙:19-20)
讚頌:依撒伯爾在墮胎合法化之前,就已經一直虔誠地祈求終止墮胎行為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