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瞎眼的人哪!究竟甚麼更貴重:是供物或是那使供物成聖的全燔祭壇?」(瑪23:19)


耶穌明確地聲明:「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: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,或是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。」(瑪6:24)為了絕對清楚地表明他這句話的意思,耶穌的另一聲明是「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。」


法利塞人「是愛財的人」(路16:14),也就是說,他們對錢財有著一種不可滿足的愛。耶穌觀察到,他們也是「喜愛筵席上的首位,會堂中的上座;喜愛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,稱他們為〈辣彼〉」(瑪23:6-7)。可悲的是,在追求這些吸引力的過程中,他們忽略了「愛天主的義務」(路11:42)。法利塞人證明了耶穌聲明的真實性,即人會愛一個主人,就是錢財,而鄙視另一個主人,即天主(瑪6:24)。最終,法利塞人如此鄙視耶穌,以致他們要求將他釘在十字架上。這方面是沒有中間立場的。一個人不能同時愛天主和愛財富,即愛世界上的事物。


我們又如何呢?我們會愛某些事物超過愛耶穌嗎?這是一個危險的地方,因為它使我們面臨鄙視耶穌的風險。「你們不要愛世界,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。」(若一2:15)惟獨要愛你的天主(路10:27)。


禱告:聖父,請賜給我新的眼光和新的心靈,使我的雙目常注視著耶穌(希12:2)。
承諾:「願恩寵與平安,由天主父和主耶穌基督賜與你們!」(得後1:2)
讚頌:四肢癱瘓的莎拉從不抱怨自己的處境。無論在工作中,在公共汽車上以及每當人盯著她時,她都會不斷地散發著主的喜樂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