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論誰,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7)


要成為基督徒,耶穌的門徒,我們必須使我們與耶穌的關係顯得出眾。就形態來說,我們和我們與最愛的人的關係上,在與我們愛耶穌的態度相比之下,就像是「惱恨」一樣(參閱路14:26)。


要成為耶穌的門徒,我們必須每天背起我們的十字架(路14:27; 9:23)。這意味著我們會棄絕自己,並喪失生命(路9:23-24),為此,我們決定完全依靠耶穌,而不是依靠我們自己(參閱若15:5)。


要成為耶穌的門徒,我們必須捨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(路14:33)。我們一無所有;主則擁有一切,包括我們。就世界而言,我們或許仍然擁有自己的東西。可是,事實上,我們祇是在管理耶穌所擁有的。我們作為他的門徒,就是他的奴僕(參閱哥3:24)。


成為耶穌的門徒意味著要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地愛他(路10:27)。當我們沒有將一切交付給耶穌時,我們的生活就成了笑柄(參閱路14:29)。耶穌為我們每一個人付出了一切。奉獻一切,以成為他的門徒。


禱告:天父,感謝你,讓我有那麼巨大的榮幸,成為你聖子的門徒。
承諾:「即使我應在你們信德的祭祀和供獻上奠我的血,我也喜歡,且與你們眾位一同喜歡。」(斐2:17)
讚頌:當多洛菲的車被全毀之時,她卻感到很高興,因為她保全了性命,所以她把自己的生命交還給了上主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