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明認你為他特屬的人民。」(申26:18)


上主擁有一切,因為都是他所創造的。「大地和其中的萬物,屬於上主,世界和其間的居民,屬於上主。」(詠24:1;參閱詠50:10-12)然而,上主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擁有他所揀選的人民。我們是他「特屬的人民」。當我們愛我們的仇敵時,上主對我們特殊的擁有權就最能受到認同(參閱瑪5:44)。耶穌告訴我們:「【這樣會證明你們是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」(瑪5:45)異教人士會愛那些愛他們的人(瑪5:46-47),但祇有那些特屬於天主的人,才能愛他們的仇敵。


總括而言,天主擁有我們,願意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擁有我們,並願意透過我們的行動,特別是愛仇的行動,使他對我們特殊的擁有權更為顯明。你會為擁有你的那位,比你所擁有的東西而更感到自豪嗎?我們中很多人喜歡讓人知道我們擁有甚麼。我們炫耀我們的新車、智能手機、家庭娛樂系統、家具、電器等。我們談論買新房、物業、股票等。然而,基督徒看待生命時,不應從擁有者的角度,而應從「被擁有」的角度。終極重要的,不是我們擁有甚麼,而是誰擁有我們。


禱告: 聖父,求你派遣聖神作為你擁有我的印記(格後1:22)。
承諾: 「品行完備而遵行上主法律的,像這樣的人才算是真有福的。」(詠119:1)
讚頌: 迪亞高神父經常自願參加在遊輪上的服務。他喜歡為那些每次旅程都需在船上工作數月的船員施行聖事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