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些人就是現今在百姓前給他作證的人。」(宗13:31)


在《宗徒大事錄》裏,主多次命令我們要成為他的見證人(宗1:8; 2:32; 10:39; 13:31)。到了現在,我們已過了大半的復活期,是時候反躬自問,到底我們有沒有遵行主的命令,成為他的見證人。我們固然希望,在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中已實行此命令,甚至更會在今個復活期內加強執行。


若你被世人的法庭傳召作證,你會服從嗎?若不然,你可能會面對藐視法庭的控訴。每一個基督徒每天都會被傳召,甚至更會經常被傳召去為耶穌作見證。若我們拒絕服從,所面對的並非藐視法庭的控訴,而是藐視天主的控訴。為此,我們都必須服從及作證(參閱宗5:27-32)。


主堅持要我們這樣做,是因為他實在太愛我們,以致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並願意所有人都因他的死亡而得救(參閱弟前2:4)。為要獲得拯救,我們必須接納耶穌為我們的救主天主,並要活出我們受洗時所作的承諾,而且在他的恩寵內堅定不移。那些經已做到的人,他們被召喚為耶穌作證,並要邀請他人接納耶穌。為耶穌作證是天主計劃中一個重要的部分。若我們愛耶穌及愛人,就必須為耶穌作證。


禱告: 天父,請派遣聖神賜給我力量,好為耶穌作證(宗1:8)。
承諾: 「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若14:6)
讚頌: 馬克自從成為天主教徒,學會了「諸聖相通功」,這為他是莫大的祝福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