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耶穌看見母親,又看見他所愛的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母親說:『女人,看,你的兒子!』」(若19:26)


耶穌在臨終前片刻,囑咐母親瑪利亞負責去收養他所有時代的門徒為子女,而那位在十字架下,沒有名字,但卻是他所愛的門徒,就是代表著這些門徒(參閱若19:26)。實質上,耶穌是要瑪利亞收養那些因著他們的罪惡,而有份於導致他慘死的共犯。你會懷著愛、慈悲與寬恕,去收養某一個曾協助折磨和殺害你兒子的人嗎?


此外,耶穌就在我們的罪惡正要奪去他生命的時刻,告訴瑪利亞去收養我們。在你兒子被殺害那時刻,你會收養那些殺害他的兇手嗎?


痛苦聖母是憂苦之母。而憂苦之母正是那些帶給她痛苦者的母親。她選擇成為殺害自己兒子的人,即兇手的母親,就是成為我們的母親,我們因著罪惡而協助殺害了的她兒子(參閱《天主教教理》,598)。憂苦之母和殺害她聖子的兇手之母,在我們最不堪當之時收養了我們,因為她是「寬恕之母」。


瑪利亞,我們的母親和寬恕之母,請為我們祈禱,使我們獲得拯救、學會寬恕並得到寬恕。


禱告: 耶穌,請使我對瑪利亞,我的寬恕之母,懷有真實的敬愛。
承諾: 「上主是自己人民的力量,他是受傅者得救的保障。」(詠28:8)
讚頌: 痛苦聖母如同她的聖子,藉著她的苦難,在天主的愛與慈悲內達至圓滿(參閱希5:8;路2:48)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