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。」(瑪5:43-44)


亞歷山大波普(Alexander Pope)用寥寥數語,便道出了聖經中的深刻見解,他寫道:「犯錯是屬人的;寬恕是屬天主的。」從人性上來說,寬恕是不可能的。祇有天主才能寬恕。這是顯而易見的,因為上主命令我們要寬恕:


  • 立刻寬恕(參閱瑪5:25),
  • 重複地寬恕,甚至七十個七次(瑪18:22),
  • 懷著犧牲的精神,將愛與仁慈傾注於蕩子身上(參閱路15:22-24),
  • 甚至是我們正在被釘十字架上的過程中(參閱路23:34),
  • 即使別人不向我們道歉,或停止向我們犯罪(參閱路23:34-35),以及
  • 我們的仇人(參閱瑪5:44)。


寬恕顯然地是屬天主的。


天主聖三居住在我們內。他將賜給我們恩寵,去立刻寬恕每個曾經對我們犯下每一項罪過的人。他將賜給我們恩寵,以他的標準去寬恕別人。因此,要作出以下決定並說:「藉著耶穌基督的德能,我決定寬恕(某人名字)所犯的(某個罪過)。」填寫空格並重複這句話,直到你寬恕了每個曾經對你犯下每一項罪過的人。


禱告: 聖父,我拒絕撒殫不寬恕、苛刻和怨恨的作為。
承諾: 「祇要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,並且他要使你在名譽、聲望和光榮上,遠超過他所造的一切民族,使你如他所說的,成為屬於上主你的天主的聖潔人民。」(申26:18-19)
讚頌: 琳達每晚睡覺前,都會做良心省察祈禱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