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請打發拉匝祿去……」(路 16:24)


這個富人應該知道拉匝祿的名字,也見過他(參閱路 16:24)。他曾兩次指名道姓要求亞巴郎打發拉匝祿做事(參閱路 16:24, 27),這可能顯示拉匝祿曾為這富人作跑腿。這也解釋了為甚麼這個乞丐拉匝祿,被容許「躺臥在他的大門前」(路 16:20)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拉匝祿就宛如僕人一樣,他的眼目常仰望著主人的手,以等待下一個任務(參閱詠 123:2)。


這正好可以解釋為何這富人,如此根深蒂固地認為拉匝祿是他的僕人。但是,明顯地,這位富人卻並不關心拉匝祿是否吃得飽暖、身體是否健康。這位富人顯然祇是以拉匝祿究竟能為他做甚麼事,來作考慮。


在我們的生活中,有那些人是我們祇是因他們能為我們做甚麼事,才記得他們的呢?是我們的配偶嗎?孩子嗎?父母嗎?僱員嗎?或甚至是天主自己嗎?別人的價值,僅在於他們能為我們做事情的嗎? 「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,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: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。」(瑪7:12)讓我們謙卑自己,「幾時被請,應去坐末席」(路14:10),並「要尊敬眾人,友愛弟兄」(伯前2:17)。


禱告: 仁慈的聖父,請使我能看見,並尊重在我生命中所遇到的每一個人,因為他們都是照你的肖像造的(創1:27)。
承諾: 「我上主究察人心,考騐肺腑,依照各人的行徑和作為的結果,給人報酬。」(耶17:10)
讚頌: 艾倫每週都會用一個晚上,敞開家門,為當地的青少年提供晚膳和教導聖經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