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為甚麼天主的寬恕並非不公義?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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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,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。」(路15:28) 許多非基督徒不認同蕩子比喻中所傳達的訊息,反之,他們卻認同蕩子的哥哥,認為寬恕罪人等同縱容和助長罪惡。許多非基督徒將寬恕視為一種共生關係,使罪人不願意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。他們把寬恕視為不公義的對待罪人的受害者。 然而,上主在他的慈悲中,不僅愛、寛恕、恩賜並讚譽罪人;在他的正義中,也憎惡罪惡。上主猛烈地表達他對罪惡的憤怒,要「將我們的邪惡踏於足下」(米7:19),並「將我們的一切罪過投入海底」(米7:19)。上主踐踏罪惡,並將之淹沒於海底。 因此,上主的寬恕並非不公義。他對罪人的溫柔和憐愛,正是他猛烈攻擊罪惡及其根源的原因。在十字架上,耶穌以如此圓滿的方式愛罪人,以致他憎惡並摧毀了罪惡和魔鬼的作為(參閱若一3:8)。如同上主一樣,愛和寬恕罪人,好能憎惡並摧毀罪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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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禱告: | 天父,願我願意抵抗罪惡,甚至「流出」自己的血(希12:4)。 | |||
| 承諾: | 「讓我們見到奇跡。」(米7:15) | |||
| 讚頌: | 聖伯爾都亞因牽掛幼子,被允許在被押往競技場殉道前,抱住並給他哺乳。 | |||
| 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