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主日义务」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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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天主,我的祭献就是这痛悔的精神;天主,你不轻看痛悔和谦卑的赤心。」(咏51:19) 当上主召唤约纳向尼尼微人宣讲悔改时,约纳没有服从并逃到塔尔史士去。在大鱼的腹中过了三天之后,约纳重新考虑并去到尼尼微。他服从了天主,但是在于文字,而不是在于神(参阅格后3:6)。他的心不在其中。他不希望尼尼微人悔改并得救。 我们有时会服从天主,但我们的心却不在其中。有些人没有犯奸淫,只是因为他们害怕后果,或是没有机会。他们服从的是法律的文字,而不是法律的精神。天主圣言说:「阉人想奸污处女,就如用暴力施行不公平的审判。」(德20:2-3) 许多人在主日去参加弥撒,只是因为这是他们的「主日义务」。这是的好,但是上主召唤我们,是为与他建立深厚的个人关系。许多企业避免表达种族主义,因为它们不想被告上法庭,或给予公众坏的印象,而这些企业的总裁却仍然维持着偏见。 艾略特(T. S. Eliot)曾说:「最大的叛国罪,就是做对了为错误的理由而做的事。」(主教座堂谋杀案)要服从法律的文字,也要服从法律的精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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祷告: | 天父,愿我对你的爱激励我的每一个行动和决定(格后5:14)。 | ||
承诺: | 「天主,你不轻看痛悔和谦卑的赤心。」(咏51:19) | ||
赞颂: | 濒临死亡的经历使马丁悔改,并不再犯罪。他从未如此亲近耶稣。 | ||
中文翻译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国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