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们不要判断,你们也就不受判断;不要定罪,也就不被定罪;你们要赦免,也就蒙赦免。 你们给,也就给你们。」(路6:37-38)


上主命令我们不要判断或定罪于他人。 然而,我们应该确认罪恶,并遵循上主的指导,这样,罪人才可能有机会摆脱罪恶及其恶果(玛18:15-17)。 然后,我们应该把审判和判决都交给天主。


我们被召唤去警诫罪人、为罪人代祷、教导罪人、向罪人说预言,并为罪人服务。 耶稣邀请我们去取出别人眼中的木屑——在我们让别人帮助我们悔改之后,召唤他们悔改(路6:42)。 我们是担负着和解职务的人(格后5:18)。 如果我们妥善地履行职务,上主就不会有太多定罪的事情可做了;那时,他会审判我们和其他已准备好,与他一起获得永远幸福的罪人。


不判断或定罪于他人,并不意味着被动、无所作为或纵容。 反之,我们必须把那些偏离了真理的人带回来(雅5:19-20)。


祷告:耶稣,请赐我反抗罪恶及爱罪人的恩宠。
承诺: 「吾主,伟大可敬畏的天主!你对那些爱你和遵守你诫命的人,必守约施恩。」(达9:4)
赞颂:莎拉堕胎后感到非常内疚。 她忏悔自己的罪过,得到了天主的宽恕和医治。
中文翻译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国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