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被传召作证人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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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这些人就是现今在百姓前给他作证的人。」(宗13:31) 在《宗徒大事录》里,主多次命令我们要成为他的见证人(宗1:8; 2:32; 10:39; 13:31)。到了现在,我们已过了大半的复活期,是时候反躬自问,到底我们有没有遵行主的命令,成为他的见证人。我们固然希望,在我们基督徒的生命中已实行此命令,甚至更会在今个复活期内加强执行。 若你被世人的法庭传召作证,你会服从吗?若不然,你可能会面对藐视法庭的控诉。每一个基督徒每天都会被传召,甚至更会经常被传召去为耶稣作见证。若我们拒绝服从,所面对的并非藐视法庭的控诉,而是藐视天主的控诉。为此,我们都必须服从及作证(参阅宗5:27-32)。 主坚持要我们这样做,是因为他实在太爱我们,以致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,并愿意所有人都因他的死亡而得救(参阅弟前2:4)。为要获得拯救,我们必须接纳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天主,并要活出我们受洗时所作的承诺,而且在他的恩宠内坚定不移。那些经已做到的人,他们被召唤为耶稣作证,并要邀请他人接纳耶稣。为耶稣作证是天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部分。若我们爱耶稣及爱人,就必须为耶稣作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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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祷告: | 天父,请派遣圣神赐给我力量,好为耶稣作证(宗1:8)。 | |||
| 承诺: | 「除非经过我,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。」(若14:6) | |||
| 赞颂: | 马克自从成为天主教徒,学会了「诸圣相通功」,这为他是莫大的祝福。 | |||
| 中文翻译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国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