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「归还天主」(玛22:21)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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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么,凯撒的,就应归还凯撒;天主的,就应归还天主。」(玛22:21) 耶稣给法利塞人的回应是建议他们,把属于凯撒的,归还给凯撒,因为凯撒的肖像印在钱币上(玛22:21)。可是,耶稣永为师傅,他借此机会教导他们,属于天主的,应归还天主。每一个人也是以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(创1:27);他的肖像印在我们身上。我们都属于天主(罗14:7-8),而生命也属于他的。我们因此要把属于他的,就是我们整个人,心灵、灵魂、能力及思想(路10:27),都归还给他。 天主期望我们归还的,不只是那属于他的事物,还有我们努力所得的果实,一同归还给他(玛25:14-30)。人若只把他埋在地下的一个德纳归还天主,却没有结果实(玛25:24-27),是不会让上主感到喜悦的。我们蒙召要把我们的生命、我们努力所得的果实、我们最爱的事物、我们的思想、希望、苦恼、过去、现在及未来等,全都交付于上主。 「天主爱乐捐的人」(格后9:7)。借着我们把所有的都交付于天主,我们可认为我们自己是非常慷慨的。不过,我们事实上只是把原属于他的事物,归还给他而已。他借着他的惟一圣子(参阅若3:16),给了我们一切。让我们肖似天主,以感恩之心,把一切都归还给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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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祷告: | 天父,我信赖你!我属于你的。我对你决不会有所保留。 | |||
| 承诺: | 「我是上主,再没有另一位;除我以外,没有别的神。」(依45:5) | |||
| 赞颂: | 「请将光荣归于上主,请将主名的光荣归于上主!」(咏96:7-8) | |||
| 中文翻译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国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