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只因為你這個弟弟,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,我們應當歡宴喜樂!」(路15:32)


I. 要義


法利塞人對耶穌不懷好意,找各樣的理由來反駁耶穌,以造謠生事,破壞耶穌的名譽,如今他們竟以耶穌不時同罪人往來為藉口,來對耶穌加以無情的打擊。於是耶穌就針對這一點,一連講了好幾個比喻,旨在指明耶穌如何恩待世人,尤其是罪人們,只要他們回頭改過,一定會受到天主仁慈溫良地接待,因為天主不願意罪人喪亡。就是為了這個理由,耶穌特別喜歡同罪人往來,而招致了法利塞人的流言蜚語。


耶穌講了一個極為動人美麗的比喻,堪稱為一切比喻之冠,就是蕩子回頭的比喻。不孝及揮霍金錢的兒子,離家遠去,悠哉遊哉,吃喝玩樂,很快的將父親的家產消耗殆盡,陷於困境,連飯都吃不飽。於是決意回家求父親寬恕。


這個比喻堪稱為「福音中的福音」。它洋溢著愛情,充滿著詩意。實在是「聖經中一切比喻的明珠和冠冕」,任何人讀了或聽了這個比喻,不能不被感動得流淚的,因為在這裡天主對罪人的恩愛,的確一覽無遺了。


愛好刺激,尋求冒險的小兒子,帶著自己應得的家產,遠走高飛,過其稱心如意的生活去了。可是曾幾何時,便一文不名,囊空如洗。昔日的酒肉朋友又各作鳥獸散,致使小兒子陷於了絕境,死亡的邊緣,已是奄奄一息,束手待斃了。可是昔日他父親對他的慈愛,仍在感召他,向他發出呼聲和招手,呼籲他回頭是岸,回歸父家。果然他頓時醒悟,決意回家。回家後善心的好父親滿心高興的將兒子抱在懷中,盡忘前非,更加倍的愛護他,大擺宴席以示慶祝:這是在表示罪人回頭之後,天主、上天的天使及聖人們是如何的高興。這也就是何以耶穌不顧人們的流言蜚語,盡力與罪人往來,使他們回頭改過的主要原因。


II. 經文 (聖路加福音 15:1-3,11-32)那時候,稅吏及罪人,都來接近耶穌,為聽他講道。法利塞人及經師竊竊私議,說:「這個人與罪人交往,又同他們吃飯。」耶穌於是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,說:「一個人,有兩個兒子,那小的,向父親說:父親,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,分給我吧!父親於是把產業,分給他們。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,都收拾起來,就往遠方去了。他在那裡荒淫度日,耗盡他的錢財。


「當他把所有的,都揮霍盡了以後,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,他便開始窮困起來。他去投靠當地一個居民;那人打發他,到自己的莊田裡,去放豬。他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,來果腹,可是,沒有人給他。「他反躬自問:我父親有多少傭工,都口糧豐盛,我在這裡,反要餓死!我要起身,到我父親那裡去,並且要給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;請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吧!他便起身,到他父親那裡去了。「他離的還遠的時候,他父親就看見了他,動了憐憫的心,跑上前去,擁抱他,熱情地親吻他。


「兒子向他父親說: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!「他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,說:你們快拿出上等的長袍,給他穿上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給他穿上鞋,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,宰了;我們應吃喝歡宴,因為我這個兒子,是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了。他們就歡宴起來。「那時,他的長子,正在田裡。當他回來,快到家的時候,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聲音,於是叫一個僕人過來,問他這是什麼事。


「僕人向他說:你弟弟回來了。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,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。長子就發怒,不肯進去。他父親於是出來,勸解他。「他回答父親說:你看,這些年來,我服事你,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,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,讓我同我的朋友們歡宴;但你這個兒子,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,他一回來,你反而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。「父親給他說:孩子!你常同我在一起,凡我所有的,都是你的;只因為你這個弟弟,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,我們應當歡宴喜樂!」


III. 釋義


按梅瑟法律的規定,長子在分家時有權得到兩倍,比喻中有弟兄二人,弟弟有權要求他應得的三分之一 的家產,父親尊重兒子的要求,答允了他。但兒子的目的卻是在於擺脫父親的約束,而去遠方過縱情享樂的生活。這就如同罪人在天主面前,亦有自主之權,能夠妄用天主的恩賜—人的自由一樣。


這個年幼無知,荒淫無度的青年,遠離父親,在一批酒肉朋友的包圍之下,不久便將分得的家產揮霍殆盡,陷於孤獨貧苦的境遇中。再加上大荒年,更使這位舉目無親的青年走投無路,只有給人家放豬來維持生活。「養豬」、「放豬」對猶太人是一件奇恥大辱的下賤差事,因為按梅瑟法律「豬」是不潔的動物,其肉不可食,更不可作祭品。「豆莢」是巴力斯坦沿地中海所生的一種植物,其果味酸甜,多用來飼養家畜;荒年的時候亦有人食之。


蕩子的生活前後判若兩人,目前的悲慘處境激起他的反省。反省的結果是決意回家,在父親面前認錯悔改。「得罪了天」即得罪了天主,因為當時的猶太人為了尊敬天主,不敢直接稱呼這個名號,而以「天」代之,中國亦然。


蕩子主意既定,馬上實行,倒也給人一個果敢回頭的好表樣。至此比喻可說已到動人的頂峰。慈愛善良的父親,望眼欲穿的希望著兒子歸來。如今果然如願以償,遠見愛子頹喪蹣跚的歸來,心為之大動,馬上連奔帶跑的迎面撲去,忘記一切前非,還未聽不到蕩子道歉求赦的訴說,便以慈父的心腸寬待歸來的兒子,並且大擺筵席,大事慶祝。


比喻的終結是,父親給大兒子解釋,自己並非是偏愛幼子,而是因為他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,使父親萬分高興之故。


這個比喻中的父親是天主,兩個兒子中,一個是忠心的留守父家的義人,一個是故意遠離父家的罪人,天主將以極大的仁慈及喜樂,來接待回頭的罪人。


IV. 默想


按照福音的記載,這個年幼的兒子實在沒有理由離開父家遠走他方去過流浪的生活,在家中他甚麼都有,甚麼也不缺,有吃、有喝、有華麗的衣服、有恭順的婢僕;最主要的是他有一位滿心愛他的慈父。


是甚麼吸引小兒子離家出走呢?沒有別的原因,只是由於他自己好高騖遠,不安於位,想過一下有刺激性的生活,脫離父親慈愛的約束,出去過自由自在的生活。他本以為那才是真正幸福的生活,其實他大錯而特錯了。那是導致他走向滅亡的危險生活,事實上他也的確到了喪亡的邊緣,再遲一步就不堪收拾了,幸而他能及時猛醒,憶起父親的慈愛,回頭是岸。這個蕩子就是我們靈魂的寫照,多次我們也有福不享,好高騖遠,願意脫離天主慈父的照顧,而自投滅亡之途。我們要以蕩子的比喻為戒,小心謹慎地生活在天父慈愛的懷抱中,不要冒險,不要逞強,不要找尋額外的刺激,不要走向犯罪之途而遠離天父之家—聖教會。


我們大家一定會覺得比喻中的這個蕩子,是個罪不該赦,非常可惡的傢伙。他妄用父親的善良,逼迫父親提前分家,然後置年老的父親於不顧,竟遠去他方,過其消遙自在的生活。再不用受父親的善言勸導,可以完全自由,過著荒淫無度的生活,又交結一大批酒肉朋友,狐群狗黨,整日花天酒地,不久所分的家產便揮霍完了。樹倒猢猻散,只剩下孑然一身,形單影隻,陷於無依無靠的絕境,連吃飯都成了大問題。在窮途末路之際,乃決意回家,與父親和好,受到父親熱烈的接待。我們會驚訝,世上竟有如此良善大方的父親,但如果我們知道比喻中的這位父親代表的是天主,我們就明白了,只有天主才是如此大方慷慨的來對待回頭的罪人。


世上如此大方的父親可能沒有,但在我們所處的社會中,類似比喻中的蕩子,卻比比皆是,不可勝數。他們擺脫家庭的約束,在外面呼朋喚友;為非作歹,危害治安,生活奢侈,花天酒地。要知道一個青年人離家出走,墜落喪亡,是非常容易的事,但是能有勇氣痛改前非,知道回頭是岸的卻少之又少。這是我們青年人不能不警惕的一點。交友務必要謹慎小心,不然就要後悔莫及,不能自拔了。尤其是我們所處的社會是相當冷酷和虛偽的,一個曾經墜落的青年,或者是坐監出獄的人,縱然是真心悔改了,仍然很難再打進社會,找到正當的職業,重新作人。面對這種事實,青年人更應好自為之,切不可以身試法,自絕於人,自毀前途。


V. 默禱


「凡不隨從惡人的計謀,不插足於罪人的道路,不參與譏諷者的席位,而專心愛好上主法律的,和晝夜默思上主誡命的,像這樣的人才是有福的!」(詠1:1-2)。


取材自韓承良所著《週年福音默想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