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但那護慰者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,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,也要使你們想起,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。」(若 14:26)


I. 要義


耶穌就要走了,但是他還有許多的話要向宗徒們告白,有許多的事要向他們囑咐。他許給他們行奇蹟異能的特權,又許給他們祈禱的效果,尤其是因耶穌的名而舉行的祈禱。如今他為了使遺留下來的門徒,不至於有孤苦伶仃的感覺,許給他們真理之聖神,他要親自為他們祈求聖父,將真理之聖神給他們打發來。這位真理之神也是護慰之神,他要與宗徒們時時相偕,幫助和照顧他們。實在耶穌對門徒的愛,可說是無微不至,對聖教會的照顧可謂之細密周詳,到了極點。


II. 經文 (若 14:15-16,23-26)耶穌向門徒說:「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;我也要求父,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,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」「誰愛我,必遵守我的話,我父也必愛他,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的住所;那不愛我的,就不遵守我的話;你們所聽到的話,並不是我的,而是派遣我來的父的話。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,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;但那護慰者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,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,也要使你們想起,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。」


III. 釋義


對耶穌來說真正愛情的表示,便是聽命,是遵守耶穌的規誡,是實際的行動,而不是無謂的空言。耶穌最愛天主聖父,所以他一生對天父的命令謹遵不違,這是耶穌自己給宗徒們立的表樣。祇要門徒真的愛耶穌,真的遵守他的命令,他要求天主聖父,給他們打發真理之聖神來。


「護慰者」,按字意來講,是指對請求者加以援助與保護的人。在緊急的時候來保護某人,就是安慰某人。耶穌自己亦曾是宗徒們的護慰者,但為時很短,祇有三年,聖神卻要作信友和教會永遠的護慰者,換句話說聖神要直到耶穌的再度來臨,與聖教會和信友們同居,好似是代替耶穌克盡保護及安慰教會的職務。他亦被稱為「真理之神」,因為他毅然反對這現世的領袖,就是那專門撒謊騙人的魔鬼。


IV. 默想


耶穌一生所盡力反對的,所最討厭的是法利塞人,因為他們口是心非。他們外表看來十分熱心,又守齋,又祈禱,又作補贖和行哀矜,但是他們心中卻充滿男盜女娼的邪惡思想。耶穌的這種態度至死不變。如今他在這生離死別的一刻,仍然不忘教訓他的門徒:真正的愛情,是要以實際的行動來表示的。一個人祇是動口不動手,或者動手而不出於誠心,這種愛情,在天主面前是沒有甚麼價值的,是自欺欺人,甚至連天主都想欺騙的愚蠢行為。這對我們人生,尤其對我們作信友的生活,是一個絕好的教訓。我們想作一位好的信友,不必巧言花語地來自我宣傳,祇要我們實地去作,去遵守天主的誡命就夠了。這就是真正的好信友所應當作的,因為祇有這種作為,纔是對天主真正愛情的表現。


V. 默禱


「遵守上主誡命全心尋求他的—像這種的人纔算是真有福的」(詠119:2)。


取材自韓承良所著《週年福音默想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