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天主,可憐我這個罪人吧!」(路18:13)


I. 經文 (路 18:9-14)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,而輕視他人的人,設了這個比喻:「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:一個是法利塞人,另一個是稅吏。那個法利塞人立著,心裏這樣祈禱:天主,我感謝你,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,勒索、不義、奸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每週兩次禁食,凡我所得的,都捐獻十分之一。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都不敢,只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:天主,可憐我這個罪人罷!我告訴你們:這人下去,到他家裏,成了正義的,而那個人卻不然。因為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


II. 金句:「天主,可憐我這個罪人吧!」(路18:13)


III. 主旨


稅吏的這句祈禱文,作用可大了,竟使他離開聖殿,回到家裡,與法利塞人完全不同,成了正義的人。原因?因為正義並非人能夠以自己的功勞可以換取的,有如那驕傲的法利塞人,在天主前炫耀自己。


正義只能以全心在天主前降服,把自己交在他手中,可以獲得。天主的正義就是他的愛!愛,不能賺取,只能接受,謙卑的接受!


小兄弟夏志誠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