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。」(若6:51)


I. 經文 (若6: 41-51)猶太人遂對耶穌竊竊私議,因為他說: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。他們說:「這人不是若瑟的兒子耶穌麼?他的父親和母親,我們豈不是都認識麼?怎麼他竟說: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要彼此竊竊私議!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,誰也不能到我這裏來,而我在末日要叫他復活。在先知書上記載:『眾人都要蒙天主的訓誨。』凡由父聽教而學習的,必到我這裏來。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,祇有那從天主來的,纔看見過父。


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信從的人,必得永生。我是生命的食糧。你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『瑪納』卻死了;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,誰吃了,就不死。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;誰若吃了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」


II. 金句: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。」(若6:51)


III. 主旨


反省:吃喝是品嚐、消化、吸收的一個過程。經過這過程,體外的食物會轉化為體內的能量。人生活不祇靠餅,否則,人就祇是如同動物那樣饑食渴飲。在食物之外,人更追求意義和價值。耶穌所說的「肉」,指的就是他在人性生活中所彰顯的意義和價值。是甚麼?做天主的子女!


所以,吃喝他的血肉,就是要品嚐、消化和吸引主耶穌生命的精髓,如同他那樣,在任何際遇中,都徹底的活出天主子女的身份。


夏志誠輔理主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