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(若6: 57)


I. 經文 (若6: 51-58)耶穌說:「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;誰若吃了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」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人怎能把他的肉,賜給我們吃呢?」耶穌向他們說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他的血,在你們內,便沒有生命。


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,在末日,我且要叫他復活,因為我的肉,是真實的食品;我的血,是真實的飲料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便住在我內,我也住在他內。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,我因父而生活;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,不像祖先吃了『瑪納』仍然死了;誰吃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


II. 金句: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(若6: 57)


III. 主旨


吃喝耶穌的肉血可得復活永生,是指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,並藉以後的彌撒聖祭讓我們分享成了祂體血的麵餅和葡萄酒,讓祂住在我們內,因祂而明智地生活,按主旨說屬神話,時時頌主、事事謝主,棄無知,得永生。


我領了洗,更修了道,天天領聖體聖血,祇是仍做不到時時事事明智頌主謝主,皆因我還沒有全然放下驕傲自我,仍會為自己而活,而不是全為了祂生活。但願我時時緊記耶穌今天所說:「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」


小兄弟 楊炎修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