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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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﹙路20:38﹚ I. 經文﹙路20:27-38﹚ 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,有幾個前來問耶穌 說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而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 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。 第二個, 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子。七個人都是如此: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 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 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個的妻子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 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 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 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他們相似天使;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 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: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 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 男女結合,其中一個責任是傳生人類,死後復活的人,已再沒有傳生的責任,且已趨圓滿,不用嫁娶,有的是與天主、與他人愛的關係。 祇是,要死後得見天主,生前就要愛主愛人,按耶穌基督的教導生活,堅忍拒絕犯罪。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 在肉慾誘惑下,我能堅忍拒絕犯罪嗎?在驕傲、憤怒下,我能持守耶穌基督的和平仁愛嗎?如果我能時時以天主為中心,不隨自己私意而行,我相信我能夠! 小兄弟 楊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