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受洗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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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應當這樣,以完成全義。(瑪3:15) I. 經文(瑪 3:13-17) 那時,耶穌由加里肋亞來到約但河若翰那裏,為受他的洗; 但若翰想要阻止他說:「我本來需要受你的洗,而你卻來就我嗎?」 耶穌回答他說:「你暫且容許吧!因為我們應當這樣,以完成全義。」於是若翰就容許了他。 耶穌受洗後,立時從水裏上來,忽然天為他開了。他看見天主聖神有如鴿子降下,來到他上面; 又有聲音由天上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 耶穌接受若翰施洗,以完成全義,就是滿全了猶太人的法律,也藉此讓若翰看到聽到祂與天主的關係:充滿聖神的天主愛子。 從此耶穌到處治病驅魔救人,宣講和平,讓盲者看見,囚犯獲得光明自由;先為猶太人,再為普世萬民,又教人要敬畏天主,履行正義。 耶穌基督以行動示範祂如何來滿全法律,宣講和平,履行正義,藉此開啟我們眼目,帶給我們光明自由。 在不公義的世俗裏,在充滿鬥爭的氛圍中,但願在耶穌基督的教導光照下,我能自由地在法律、正義上堅守和平仁愛之道。因為我們應當這樣,以完成全義。 小兄弟 楊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