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十三主日 |
---|
耶穌說:「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」(瑪 10:38) I. 經文(瑪 10:37-42) 耶穌說:「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 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 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 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 誰若祇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」 耶穌要我愛祂超過所有人,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。但怎樣才是愛耶穌呢?不愛自己父母兒女的人能愛耶穌嗎?愛耶穌的也會愛人,何況至親。 祇是,當我父母兒女的思、言、行為違反耶穌的教導時,就要以耶穌的教導為先。為守耶穌教導而受苦,就是在背自己的十字架,也必會得在天父光榮中生活的賞報。 修道看來是愛耶穌超過其他人,但修道卻不能謹守耶穌的教導去生活,其實是愛自己多於耶穌;愛自己的人普遍自我、驕傲、懶散、貪肉慾、奉承權貴、欺善怕惡,但願我不會成為這樣的修道人。 小兄弟 楊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