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說: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。」(瑪 18:15)


I. 經文(瑪 18:15-20)

耶穌說: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;如果他聽從了你,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;

但他如果不聽,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,為叫任何事情,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,得以成立。

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,你要告訴教會;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,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。

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縛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。

我實在告訴你們:若你們中二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,無論為甚麼事祈禱,我在天之父,必要給他們成就,

因為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

II. 耶穌說: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。」(瑪 18:15)

III. 主旨

耶穌今天教我們規勸弟兄之道,先要在獨處時規勸,就是不要一開始就公開指責弟兄,當弟兄不肯悔改時,才以教會名義行動,以外教人或稅吏態度相待,視之為需要悔改的人,不是仇人。

耶穌要基督徒愛仇人,更何況罪人!而且愛是法律的滿全,帶着先知使命的基督徒更有責任警告惡人離開邪道,何況規勸兄弟也是小兄弟會會規之一,所以作為小兄弟的我,即使多不願意,也要規勸弟兄,祇是這實在太難了,一不小心就會令兄弟反目。

耶穌說: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。」如果我全是本着愛弟兄之心,日常都謙卑自下,謹言慎行,相信我也可以盡到規勸弟兄的責任。


小兄弟 楊炎修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