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七主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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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(瑪 5:48) I. 經文(瑪 5:38-48) 耶穌說: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 我卻對你們說: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。 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 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 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 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 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 你們若祇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甚麼賞報呢?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? 你們若祇問候你們的弟兄,你們作了甚麼特別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?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 天主救人不分善惡,如能救人不分善惡,就能像天主般成全,但我總難忘記別人的不是,想以眼還眼,但這樣做我會真的開心、平安嗎? 有些人在法律許可下,欺壓他人,以為心安理得,耶穌叫我們讓這些人得到超過法律容許的,來讓他們看清自己所為,這是人的愚妄,卻是天主的智慧。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成聖、肖似天主,就要這樣愛仇人,也祇有這樣才能真正開心、平安,但願我能做到。 小兄弟 楊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