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(瑪 10:28)


I. 經文(瑪 10:26-33)

耶穌說:「你們不要害怕他們;因為沒有遮掩的事,將來不被揭露的;也沒有隱藏的事,將來不被知道的。

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;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,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。

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

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?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,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

就是你們的頭髮,也都一一數過了。

所以,你們不要害怕;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!

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;

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。」

II.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(瑪 10:28)

III. 主旨

死後要得到耶穌承認,得進天國,就要在人前承認耶穌,公開地宣揚祂的教導,即使會因此受到迫害,這是耶穌向宗徒說的,但同樣在我們身上適用。

然而先知也怕受迫害,想目睹天主打擊迫害者,我也很想看到不義的人得到現眼報,但最大的天主恩寵是死後的天國,能否看到不義者受打擊,其實不太重要。

不知悔改的不義者,就不能進天國,那才是最重要的,但願我時刻不會忘記: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


小兄弟 楊炎修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