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。」(路2:30)


I. 经文(路2:22-40)按梅瑟的法律,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,他们便带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记载的:『凡开胎首生的男性,应祝圣于上主。 』并该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献上祭物:一对斑鸠或两只鶵鸽。


那时,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,名叫西默盎。这人正义虔诚,期待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圣神启示: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决见不到死亡他因圣神的感动,进了圣殿;那时,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,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衪行礼。西默盎就双臂接过衪来,赞美天主说:「主啊!现在可照你的话,放你的仆人平安去了!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万民之前早准备好的: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。」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惊异他关于耶稣所说的这些话。


西默盎祝福了他们,又向衪的母亲玛利亚说:「看,这孩子已被立定,为使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和复起,并成为反对的记号──至于妳,要有一把利剑刺透妳的心灵──为叫许多人心中的思念显露出来。」又有一位女先知亚纳,是阿协尔支派法奴耳的女儿,已上了年纪。她出阁后,与丈夫同居了七年,以后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岁。她斋戒祈祷,昼夜事奉天主,总不离开圣殿。正在那时刻,她也前来称谢天主,并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,讲论这孩子。他们按着上主的法律,行完了一切,便返回了加里肋亚,他们的本城纳匝肋。孩子渐渐长大而强壮,充满智慧,天主的恩宠常在衪身上。


III. 主旨


天主的救援彰显在一个新生婴儿身上。这婴儿,不但借着奉献礼,而且借一生的将自己完全献于天主。他彻底而圆满的为我们带来救援。只要我们也能如同他那样将自己献于天主,在一切生活行动中以天主为念,那么,我们的生命亦会如同他那样达于圆满。献于主,也就是完全将自己归属于他。


我们把自己奉献给他,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首先将自己献给我们。我们不过是回应而已!


小兄弟夏志诚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