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,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,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衪行礼。 (路2:27)


I. 经文(路2:22-40)按梅瑟的法律,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,他们便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记载的:『凡开胎首生的男性,应祝圣于上主。 』并该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献上祭物:一对斑鸠或两只鶵鸽。


那时,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,名叫西默盎。这人正义虔诚,期待着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圣神启示: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决见不到死亡。他因圣神的感动,进了圣殿;那时,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,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他行礼。西默盎就双臂接过他来,赞美天主说:「主啊!现在可照你的话,放你的仆人平安去了!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万民之前早准备好的: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。」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惊异他关于耶稣所说的这些话。


西默盎祝福了他们,又向他的母亲玛利亚说:「看,这孩子已被立定,为使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和复起,并成为反对的记号──至于你,要有一把利剑刺透你的心灵──为叫许多人心中的思念显露出来。」又有一位女先知亚纳,是阿协尔支派法奴耳的女儿,已上了年纪。她出阁后,与丈夫同居了七年,以后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岁。她斋戒祈祷,昼夜事奉天主,总不离开圣殿。正在那时刻,她也前来称谢天主,并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,讲论这孩子。他们按着上主的法律,行完了一切,便返回了加里肋亚,他们的本城纳匝肋。孩子渐渐长大而强壮,充满智慧,天主的恩宠常在他身上。


II. 金句:那时,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,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衪行礼。 (路2:27)


III. 主旨


反省:这一段福音前后出现了五次「按上主/梅瑟法律」的说法。很明显的,路加想强调的是圣家所做的一切都是按天主的旨意而行。


买一个「天主是我家之主」的牌子回家很容易,真要事事按祂的旨意而行却很困难。不过,这却是圣家之为圣家的秘密。庆祝圣家节不是应该效法圣家吗?


夏志诚辅理主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