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,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?」(玛 5:46)


I. 经文(玛 5:38-48)

耶稣说:「你们一向听说过: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』

我却对你们说:不要抵抗恶人;而且,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,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。

那愿与你争讼,拿你的内衣的,你连外衣也让给他。

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两千步。

求你的,就给他;愿向你借贷的,你不要拒绝。

你们一向听说过:『你应爱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 』

我却对你们说: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,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,

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为他使太阳上升,光照恶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给义人,也给不义的人。

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,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?税吏不是也这样作吗?

你们若只问候你们的弟兄,你们作了什么特别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这样作吗?

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,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。 」

II. 「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,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?」(玛 5:46)

III. 主旨

天主救人不分善恶,如能救人不分善恶,就能像天主般成全,但我总难忘记别人的不是,想以眼还眼,但这样做我会真的开心、平安吗?

有些人在法律许可下,欺压他人,以为心安理得,耶稣叫我们让这些人得到超过法律容许的,来让他们看清自己所为,这是人的愚妄,却是天主的智慧。

「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,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?」成圣、肖似天主,就要这样爱仇人,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开心、平安,但愿我能做到。


小兄弟 杨炎修士